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3-30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青海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青招委办【2023】7号《青海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的精神及要求,为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性科学性,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组织领导

为做好复试工作,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纪检委员及相关专业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组成。

、参加复试人员

我校2023年3月底完成第一志愿复试,然后开始调剂工作。复试人员包括:

(一)第一志愿考生(名单见研究生院主页)。

(二)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1.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公告(校研究生院和学院主页)。

2. 调剂具体条件

1) 符合国家调剂政策,以及学校复试工作方案所列的调剂条件(必要条件)。

2)符合专业调剂基本条件(调剂本专业必须满足):原报考专业与我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原初试科目与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专业调剂参考条件(非必要条件):主要包括本专业高质量论文、学科竞赛奖励、专业密切相关资格证书等。初试成绩差别小且存在指标竞争时,参考条件好的考生优先选取。

我院将根据提交调剂申请考生成绩,结合参考条件,在符合必要条件和基本条件考生中择优遴选复试人员,并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通知的截止时间前确认。由于系统时间限制,逾时未确认者将视作考生放弃调剂申请。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3330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30。

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 理化楼

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及时通知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

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需在复试前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请参加复试的学生,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应届生:学生证教务部门证明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4.往届生: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5.初试成绩单原件(若没有成绩单,则提供成绩打印件并注明查询网址和准考证号);

6.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思想政治品德、学习工作情况)等材料;

7.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加分依据材料,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成绩(提交时间在复试之前);

8.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专业密切相关资格证书

9.符合少数民族初试资格合格线的一志愿考生,应届生需提供就业协议,就业单位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往届生需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的骑缝章证明和户籍证明(提交时间在复试之前)

10.阅读《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11.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或不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根据学校安排,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复试,请参加复试的同学按照报考学院的通知要求,提前安排行程,按时参加复试。

考生注意事项

1.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请携带上述所有需要的材料按时到院系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严禁考生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复试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科学性,科学评判考生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专业素养。根据学校要求,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

1.外语水平测试,主要对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按《青海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复试。复试试题原则上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小组成员按照相似难度设置专业题库,现场由考生抽取,专业口试试题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满分为100分。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学科主干课程,满分100分。加试科目考生需要达到60分以上(不计入总成绩)。

3.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综合考核;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与科学素养;

8)研究生培养需要的其它能力。

、复试合格标准和总评成绩

1.计算标准

★复试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总评成绩=外语测试成绩×0.2+专业能力测试成绩×0.3+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5。

★复试总评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即为复试合格

2.复试总评成绩和初试成绩(标准化)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总分标准化成绩(初试科目满分为300的专业,总成绩除以3得到标准化成绩)×0.6+复试总评成绩×0.4。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但要计入复试记录表,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实践能力(实验技能)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只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复试的监督

1.学院指派纪检人员全程参加复试工作。

2.复试前宣布各项复试工作要求、流程及复试细则;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复试记录等工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3.复试做到“统一标准”,“三随机”,“四比对”即同一专业应统一复试方式,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随机确定复试小组人员,考生通过“四比对”后方可进行复试。

4.学院各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要求回避复试工作。

、录取

(一)第一志愿报考校的合格考生单独录取;

(二)如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取高分录取

(三)复试结束后,学院分别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推荐的拟录取名单,将推荐拟录取名单连同复试记录表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全国研究生录检办公会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发出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成绩低于规定的合格分数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报名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替考、作弊等)的、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对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其他事项

1.本复试方案未尽事宜,以本校发布的“青海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为准,网站为:

https://yjsb.qhnu.edu.cn/info/1036/2477.htm

十一、本方案由学院负责解释。




202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