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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学院赴浙江师范大学和江苏师范大学开展交流合作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9-3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与对口合作高校及兄弟院校相关学院的交流合作,共建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科学研究、实践教学和师生交流交往的合作发展共同体,92428日,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党总支书记张瑜带队社会工作系教师分别赴浙江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与社会学院进行考察和交流。



根据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第一批“伙伴社工高校”计划统筹部署,由浙江师范大学社会工作专业与青海师范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建立对口伙伴共建关系,共同开展社会工作专业领域的互动互访、学术资源分享、学科建设助力、社工实验室建设、科研合作、师资交流、学生培养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我校社会工作专业于2021年获批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已逐步培育和形成了具有青海地域特色的研究方向。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法社学院积极把握“伙伴社工高校”计划契机,积极作为,主动对接,得到浙江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的积极响应。座谈中,双方院领导坦诚交流了专业建设的经验做法,就合作意向和计划达成初步共识。社会工作系主任胡亚辉,教师李积萍、张琳与同行们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一致表示,将分别在学校、学院和系部三个层面分类协同推进,积极推动合作计划取得实效,实现专业建设的共赢发展。

 

   在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双方共同总结了近年来在法学领域开展师资互聘、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科研合作等工作成果,表示要积极借助江苏师范大学与青海师范大学亲密友好的校际合作共建关系和广阔平台,进一步深化合作,积极探索在法学学生短期交流、暑期小学期课程共建、课题联合申报、师资共享、实务教学互鉴、模拟法庭活动联办等合作领域实现新的突破和进展。



在江苏师范大学公共管理与社会学院,双方深入交流社会工作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实地参观实验室建设成果,重点学习了解江苏师范大学开展实务课程建设和深度参与社会工作服务的典型经验和有效模式,并就在更广更高的层面开展更密切的交流合作形成高度共识,进一步巩固提升了两学院之间的合作共建成果。

 

 

本次交流学习,进一步拓展了我校与兄弟院校的交流合作通道,搭建了取长补短、交流互鉴、协作共建的平台,为我校法学、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更好学习和融入东部发达地区高校有关专业发展格局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