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海北州人民政府 青海师范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断深化拓展校地合作内涵,协同培养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法治人才,服务“五个海北”建设和我省法治青海建设。4月26日,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党总支书记张瑜、院长马旭东一行前往海北藏族自治州,与海北州人大常委会签署《共建海北州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协议书》,与海北州政法委签署《共建法律人才培养教学实践和实训见习基地协议书》,与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海北州人民检察院分别签署《联合培养法学专业人才框架协议书》,并在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北州人民检察院分别挂牌“青海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基地”。
海北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史弘展会见了法学与社会学学院负责人一行。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永功,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全,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叶西嘉措,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嘉洋东旦,州委政法委副书记马国良,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易钧,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青武,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曹永平及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师代表交巴吉、焦堃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双方共同回顾了多年来的交流与合作,展望了下一步合作的广阔前景。提出将在海北州与青海师范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进一步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保障优势,聚焦所需所求、所盼所能,在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民族法律人才培养、法学人才见习实习、政法系统人员专业素养培训、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等多领域继续开展务实合作,实现平台共建、资源共享、发展共赢。
本次4个分协议的签署和实施,进一步丰富了我校与海北州的战略合作内涵,细化了合作举措,拓展了合作渠道,有利于双方更深层次的常态化交往交流和互鉴互助,依托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及州直政法系统的丰富资源和实践经验,积极促进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司法审判相融合,法治人才培养与基层司法需求相契合,为学校进一步开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提升法学人才培养质量、拓展法学人才就业创业市场、发挥高校服务法治社会建设职能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