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正文

学院简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4-14 [来源]: [浏览次数]:

  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成立于2015年7月,前身为政法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工46人,专职教师42人,行政管理人员4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3人,讲师11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14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27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青海省135高层次领军人才 1人;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引进拔尖人才”8人,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培养拔尖人才”1人;1个校级教学团队。教师队伍职称结构适当,学历层次较高,学科梯队合理。

  学院现有法学、法学(藏)、社会学和社会工作4个本科专业,有法学、社会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社会工作、法律两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在民商法学、法学理论、刑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社会学、人类学和民俗学等8个二级学科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社会工作为省级特色专业,也是“教育部首批地方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民俗学是省级重点学科。

  学院下设法学教研室、社会学教研室、社会工作教研室、民俗学教研室。建有实践法学研究所、社会创新研究中心、青海省民俗文化研究中心、农牧区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平台。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德高为师、学高为范、服务社会”宗旨,为青海省法治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多数毕业生已成为相关行业的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