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动态 >> 正文

新疆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李可教授莅临我院指导研究生教育工作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1-09 [来源]: [浏览次数]:



16日下午,新疆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李可教授应邀来我院交流指导研究生教育工作,并为研究生作《法学论文写作》专题讲座。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马旭东教授主持,各法学专业研究生参加。

                           

            

李可教授分别就法学论文选题技巧、法学论文目录编排、论文论点的提出、法学论文研究方法、论文写作的材料、论文摘要注释参考文献及法学论文投稿技巧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入手,详细地想大家介绍了法学论文写作的各环节与各细节部分的重要问题与处理方法,并就论文写作的核心要素进行阐述,并结合实践经验与案例进行阐述和说明,为研究生在论文写作方面指出了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明确了发展的方向。


在讲座后的交流环节,对于“如何进行论文修改”,李可教授认为,应当让他人对自己的论文进行品鉴和分析,多参考来自各方的不同意见,同时通过投稿让期刊编辑提出对文章的修改意见也是一种重要的方法和途径。李可教授指出,学术论文特别是法学论文有其自身较为规范的模式,故学术新人在初学阶段模仿和借鉴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学习的必经之路和重要方式,当法学论文写作的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后,原有的固定程式已不再适应写作者本身,彼时打破“套路”转而形成带有个人风格和理解的行文结构则是学术写作真正走向成熟的标志。



马旭东院长在总结时指出,此次学术讲座对法学专业研究生同学来说是宝贵的机会和重要的帮助,也是一次极大的鼓舞,各位同学应当在研究生学习生涯中努力提高自身的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能力,积极涌现出优秀的学术成果。同时马旭东院长还向李可教授表达了感谢,希望未来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能与李可教授有更多交流与合作的机会。

李可教授是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主持《角色丛理论下法官员额制“人案对接”建设模式研究》《法院内部管理的模式选择与目标定位——以司法改革为背景》《民间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建构》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7项,先后出版《法学方法论》《习惯法:一个正在发生的制度性事实》《法学方法论原理》《法学学术规范与方法论研究》《习惯法:理论与方法论》等专著13部。曾在《法学研究》《法商研究》《清华法学》《政法论丛》《世界民族》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获省级学术奖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