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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与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1-02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推动法学教育与审判实践相结合,丰富和拓宽院校联合培育合作模式与领域合作,做好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之间的有机衔接,12日,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马旭东教授一行前往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就推进院校战略合作签订协议。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海云,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郝鹏飞,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马旭东,马兰花教授、王萌、陈佳、纪琼老师参与了签约仪式。


座谈会上,马旭东院长对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为我校法学实习生参与司法实践提供平台表示感谢。他指出,深化拓展院校合作,有助于在实践中找准真问题,并将研究成果传播、指导于司法实践,实现在理论中探讨问题、在实践中检验理论的良性互动。实习实训基地作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对接的平台,是加强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和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并期待双方以落实《意见》为契机,围绕合作协议在案例研究、学术研讨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发展。


杨海云院长表示,此次战略合作是理论与实践相融通、法学教育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的有益尝试,也是科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相互补充、互为转化的良好契机。通过集中实习,学生在案件办理、多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执行等工作中提升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他期待通过协同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在双方互派优秀授课团队、联合举办案例讨论与学术研讨会等方面积极探索,进一步推动法治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发展,深化合作、实现双赢。